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详解
来源: 点击数:5611 发布日期:2020-10-20 15:48:46
为进一步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,防范和化解风险,更好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,经研究,自2020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贷款政策,并对调整后的部分信贷政策作详细解释如下:
一、贷款的条件
1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,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。
2、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3、不低于中心规定的自筹资金,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;
4、必须是购买本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,所购房屋必须是公积金签约楼盘。
5、夫妻双方在未终止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前,不得再次申请贷款。
6、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申请时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需结清6个月以上,不对第三套住房发放贷款。
二、贷款利率
贷款期限5年(含)以内利率为2.75%;5年以上利率为3.25%;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.1倍。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,自下一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。
三、可贷额度
贷款额度=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(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+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)×N;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6个月至12个月的N值为10;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3个月至24个月的N值为15;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5个月至36个月的N值为17;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37个月以上的N值为20。
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限额55万元。
四、首付比例
新购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%;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%。
五、贷款期限
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工龄,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。对信誉好的借款人,其贷款期限原则上可以延长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后的年限(男65周岁、女60周岁)。
六、需要提供的材料
1、商品房买卖合同;
2、首付款单据;
3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;
4、配偶身份证;
5、主借款人近期的个人征信报告;
6、公积金贷款个人受托银行I类卡;
7、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(首页、户主页、本人页)和婚姻证明(结婚证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)、未婚的填写未婚声明;
8、异地公积金缴存人员还需提供《异地公积金贷款个人缴存证明》、不少于最近6个月的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》;担保人需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。
七、月还款额原则上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%。(单方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超过家庭收入60%的,配偶有固定收入的,最高可认定1500元为家庭收入)。
八、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仍然正常缴存的,缴存时间可以连续计算。
具体贷款额度请使用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的“贷款额度测算工具”测算。
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0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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